交通事故撞死人后`相应的法律是怎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0:02:43
2006年11月25日下午4点,我驾驶卡车在路上,由北向南行驶,在那条公路上很通畅,开着开着```突然有一个老人骑着三轮车在公路上横穿,眼看就要撞上了``我想撇开他,于是我行驶了另一个行车道,可是没有想到他不经没有停下,反尔骑的更快````我把刹车踩到了底`刹车的轮胎在公路上留下的黑印有28多长``可是还是撞上了``他当场死亡``随后我抱了110`立刻就把我关押起来`就这样我认了全责`赔偿了他们家里的经济损失`我才出来`之后我回到了家里`家里人告诉我说`明年4月份还有一次开庭审判`请问交通事故后`相应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为什么还有一次开庭审判?`
不认全责`保险公司不赔全部的钱`(如果只认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只赔主要责任的钱或次要责任的钱``这样的话我会吃亏的`因为还有一部分钱我要自己付)所以认了全责`我想问的是交通事故撞死人之后`相应的法律程序的步骤是这样的?请个位帮个忙`在这里真心谢谢`还有保险公司说抚慰金不赔给我?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如果没有以上行为,那就不构成犯罪.4月份的应该是民事责任的.至多就是赔多少钱的问题了.

您的行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你现在应该是取保候审,因为刑事案件要经过公检法三个阶段,所以时间比较长。

对于责任的问题需要看现场图、检验鉴定报告等,才能详细分析,如果责任认定能够推翻,你不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就不会构成犯罪。

不能光听你的一面之词, 交警队的报告怎么写的
说你全责他们的论据是什么 听你说的有点意外事件的问道 根 我国的法律是二审终审制 你据我国刑法第16条中的规定意外事件是当时人没有故意和过失客观方面虽然有危害结果但是免与处罚
就你而言 免责 是不可能的了 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尤其是在中国 .
但听你说的过程的话 全责 肯定是不对的 因为死者有一定过错 具有因果联系
不上诉的话 原一审判决下达10日发生法律效力